
上周,当我和学生在课堂上研究如何解释一些较困难的保罗经文时,网路上正掀起一场与婚姻的比喻有关的神学风暴。
在Twitter和Substack网站上,基督徒沸沸扬扬的讨着关于约书亚·巴特勒(Joshua Ryan Butler)牧师在福音联盟(Gospel Coalition)里一篇对以弗所书第五章的比喻的解读。巴特勒的文章节选自一本即将出版的书,书的主题与性有关。该文章最后因为引来许多的批评而被移除。
不过,这一串讨论凸显了一个与基督徒切身相关的大问题:如何才能忠实地辨别圣经教导和基督教传统?什么才是鉴别真理的关键?
身为基督徒,我们认信三位一体的上帝是所有爱的源头,而圣经中引导我们理解上帝和爱的方式之ㄧ,是透过婚姻的比喻。在以弗所书五章,保罗描述婚姻为人类在社会性和肉身上的结合,是一个伟大的奥秘(第32节),并给出实际的应用,教导妻子(21-24及33节)和丈夫(21、25、28-29、33节)都要学习自我牺牲。交织在这些关于婚姻的教导之中的,是对于基督和教会之间美丽的关系的形容。
我们在解释这些经文时,必须以圣经经文本身为基础。保罗在描述基督是丈夫之前,首先在以弗所书第五章以图像的方式揭示祂全然的主权。尽管基督才刚以道成肉身的名字(耶稣)出现在世人面前,保罗在这里依然称呼祂为基督和主。耶稣基督是弥赛亚,是治理上帝国度的人。祂既是主,也是宇宙的主宰、我们的救主(第23节)。
基督行使主权的方式是自我牺牲式的服事和爱,如约翰福音13章和腓立比书2章所述。统管万有的基督爱教会,奉献自己以使教会成圣。基督处理罪的方式是清洗,而这一向是仆人的工作(以弗所书 5:26-27)。身体里所有的部分,无论是个人还是作为集体的教会(30节)所需要的救赎只有主基督才能带来。
保罗在经文里把丈夫比喻作基督,但这并不意味着丈夫在各方面都像基督。对男性而言,明白自己不应“做妻子的主”是一种解脱(因为他们做不了)。他们既不能拯救也无法使妻子成圣,因为他们的本性也被罪所污染,也需要救主。
不像其他男性
但保罗确实以妻子与丈夫之间的关系为例,教导所有基督徒如何彼此顺服、教会成员顺服基督。然而,保罗从未要求丈夫要带领他们的妻子,而是告诉他们要爱他们的妻子——他在以弗所书5:25重复说了这个指令,在28节又说了两次,并在33节再次重复。
我们得知,丈夫并非耶稣,而耶稣也并非在各个方面都像丈夫。虽然保罗教导丈夫们要效法耶稣为教会自我牺牲至死的榜样,但当他谈到基督是如何爱教会时,却超越了婚姻比喻的范畴。保罗明确指出,基督自我牺牲的爱不仅仅只是一次性的赎罪。基督长时间的、不间断的关怀着教会。
以弗所书5:29说到,基督保养/养育(ἐκτρέφω)教会,这个词通常用于描述父亲对孩子的照顾(以弗所书6:4)及母亲的哺育(路加福音23:29)。基督也顾惜(θάλπω)教会,这个词通常用于保暖(申命记 22:6)或乳养(帖撒罗尼迦前书2:7)。保罗并没有将比喻限制在夫妻关系,而是在婚姻的比喻中引入了基督为人父母的意象——甚至以女性身体作为图像。
保罗在比喻中将教会女性化,但教会是由男性和女性组成,他们都被呼召如基督的新妇那样去爱基督。在比喻中,基督主要的形象是丈夫——当然祂是以男性型态道成肉身——但基督与其他男性不同,不仅因为祂是神,还是因为祂男性的身体来自女性的身体(马利亚),而不是来自男性的身体(约瑟)。
当然,这个事实只是描述了耶稣受圣灵感孕的教义。简而言之,保罗笔下基督的独一主权和救赎工作,除了混合父母和婚姻的比喻之外,也设立了一个界限: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的界限。而这个界线也是所有基督教教义都倾力维护的。
这意味着,圣经维持着基督和男性之间的界限,将丈夫们从永远也无法达到的标准里释放出来。圣经对丈夫“如同基督”的唯一要求,就是要效法基督自我牺牲式地爱妻子的方式,而这也是保罗向所有基督徒发出的呼吁(以弗所书 5:1-2)。是圣经亲自限制了男人靠着自己与耶稣/上帝之间的相似性而享有的特权,但特权的概念却常被用来为作为男人假借属灵遮盖/领导的名义对女性滥权、虐待的借口。
意义深刻且广阔的极大奥秘
从以弗所书第五章可以看出,圣经并未只用婚姻作为上帝与教会之间关系的比喻。另一种圣经更常用的比喻是家庭。上帝有时以丈夫的形象被提及,但更多时候,祂被称为父亲。即使是以婚姻比喻著称的以弗所书第五章,也是以这种关系开始的:“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
过分强调婚姻的比喻的危险之处在于将婚姻偶像化,让人感觉能有正当性行为(异性恋)并结婚的基督徒的人生才是拥有最多好处的。另一方面,就事实而言,圣经里关于家庭的比喻则更为广泛。无论一个人在原生家庭的经历是否美好,每个人都知道身为儿子或女儿是什么意思,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婚姻是什么感觉。对上帝而言,圣经里大量使用的家庭比喻,避免了人类将婚姻的比喻放在不恰当的地位的可能性。
此外,与家庭相关的词汇不会像婚姻的比喻那样,以性关系这种不合适的方式来理解我们与上帝的关系。诚然,一个男性是因着性而成为血缘上的父亲,但这一点并不适用于天父上帝。上帝是造物主。上帝是灵。上帝是永恒的三位一体,位格之间的爱是动态的,祂们的关系存在于非受生(unbegotten)、受生(begotten)、及永始性(proceeding)。
当三位一体的上帝显明在圣子的道成肉身里,该启示是无关乎性行为的。上帝的圣灵遮蔽着马利亚,却没有与她发生性行为(路加福音1:35)。
若我们正确理解的话,圣经用了两组比喻——上帝是我们的丈夫,也是我们的父亲——这避免了一个我们同样必须尽力避免的核心问题:简单粗暴地将上帝男性化,以及这种简化必然会产生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将男性神圣化。而这正是巴特勒牧师的释经所犯的错误,他以“基督以有生产力的话语种子,进到祂的教会里”等暗示性词汇,与在蜜月套房里等待亲密关系的新娘作类比。
在道成肉身之际,永恒的上帝选择将父的形象在神人二性的圣子身上向世人显现,并非纯属血肉的男性,而是永活的圣子。并且在上帝永恒的智慧里,祂选择透过女性的身体来完成这个启示。我主的肉身是意义深刻且广阔的极大奥秘。在马利亚顺服以后,一位男性借着童女之身及圣灵的大能孕育而生。基督的身体使我们忆起上帝的形象(歌罗西书1:15;歌林多后书4:4),正如创世纪1:26-27所说,上帝以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
上帝在耶稣基督里如此的启示,应成为我们理解以弗所书第五章婚姻的比喻的基准及上下文。耶稣是我们辨别真理的关键。如果说,圣父选择在道成肉身的圣子里启示祂的形象,而道成肉身的过程无需性行为,并且从女性身体里生出的圣子未曾参与过性行为,并且这位上帝被比喻为教会的丈夫,那么受造物的任何行为范畴——包括男性性行为——就不能被用来形容上帝的行为模式。
当我们透过道成肉身的真理来理解圣经时,三一神作为我们的丈夫的比喻是极其美好的,并且是给所有人的——无论已婚或单身,男性或女性——并且不叫任何一群人享有别人没有的特权或祝福。
如果这场神学争论有任何我们可以学习的部分,那就是,持不同释经观点的学派需要相互对话,千万不要变成自圆其说的孤岛。耶稣曾说过,是合一——尤其是跨越各种差异的合一,更能将上帝的爱传给这迫切需要爱的世界(约翰福音13:35)。
我们并非都是彼此的配偶,但我们肯定都属于同一个家庭。
艾米·皮勒(Amy Peeler)是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的新约圣经副教授,也是伊利诺州日内瓦市(Geneva, Illinois)圣马克圣公会(St. Mark’s Episcopal Church)的副教区长。她曾著有一本关于马利亚的书,书名为《妇女与上帝的性别》(Women and the Gender of God)。
翻译:思慕 / 校编: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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