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在一個保守派基督教機構出版的雜誌擔任編輯。由於該機構的名字就在雜誌的封面頁,其聲譽與雜誌裡出現的觀點和作者便會被人聯繫在一起。我們的一些讀者也是雜誌贊助人,當作者的學術派系或表達的思想似乎不符合該機構的神學觀點時,他們偶爾會抱怨。

這種抱怨造成的結果完全是可預測到的。我一些朋友開玩笑說,我們雜誌的口號應該是「一本你不需閱讀就能知道內容會說些什麼的雜誌。」

作家就和作曲家和其他藝術家一樣,若他們過度地重複自己的想法,會受到他人的譴責。尤其是在今天,當涉及創意表達領域時,新奇度幾乎被看得高過其他價值。

但是,當我們過度關注新穎獨創性時,往往會忽略讓新穎獨創成為可能的根本原則,也就是:基本要素。這就是為什麼頂級大提琴家仍然會花數小時練習音階和其他基本技術,以及為什麼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會苦練罰球直到他能閉著眼睛投籃。只有透過無休止的重複練習所建立的信心,偉大的表演家才能自由地即興創作旋律或在進攻中炫技,展示他們獨特的個人天賦。

就信仰而言,重複的事/物也是一種美德。這正是聖經對教會的要求。在哥林多前書1:10裡,保羅命令道:「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

在希臘文裡,這段話的意思是我們應該「眾口一辭」。這個來自政治領域的詞彙並非要求我們完全統一,而是要求我們透過對真理的認同達成和諧的心。若教會要發揮其對世界最大的影響力,基督信仰裡的一些基本要素需要我們一起努力內化並堅固它們。

在這個讚美多樣性的時代,這種作法可能會看起來讓我們綁手綁腳的。但這樣對教會的糾正並非新鮮事。在《致馬爾科姆的信》裡,魯益師(C.S. Lewis)抱怨道,他所處的時代的教會對創新的手法過度感興趣。魯益師說:「我認為,我們身為普通信徒的任務是拿著已教給我們的東西,盡可能好好地應用它。並且我認為,如果(上帝)教給我們的東西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那我們會發現做到這一點會容易得多。」

設計師量身定制的教義

這種眾口一辭的能力是聖經裡教會合一概念的核心。但要做到這一點,教會必須首先聽到同樣的教導。雖然正確的教導有時確實會傳授新的信息,但更多的時候是在提醒我們已經知道的事,並向我們展示如何應用它們。保羅對提摩太的指示是「你要使眾人回想這些事」(提摩太后書2:14)。

在現代文化裡,我們變得將合一視為一種情感,而不是一種信念。我們試圖對每個人懷有溫暖的情感。然而,當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要彼此同意時,他描寫的不是一種情緒,而是共同的認信(confession)。是的,聖經裡對合一的呼召確實是對我們彼此能和平相處的一種呼召,但這並非「不計任何代價」的和平。聖經裡期望教會達成共識的事早已為我們定義出來了,而這些事關乎真理。

如今,呼召人們「基於在真理中的共識而合ㄧ」是件困難的事。現代人廣泛接受的「真理」是: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真理。我們之所以接受或拒絕某些「真理」是根據我們自己的感覺。如果一個真理讓我們感到舒服,我們就接受它。如果它讓我們不舒服,我們就認為它是錯的。

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們不再認為「神學」這個詞是單數,而是個複數詞。我們不再歌頌以弗所書4:5裡所說的「一信」。相反的,我們目睹教會被分割成無數種不同的神學。現代教會不再欣賞《啟示錄》7:9所描述的美麗畫面:來自各個國家、部落、民族和語言的人持有共同的信仰——而是把重點上下顛倒了:我們有適合不同國家、部落、性別認同和政治利益的各種神學。

結果是,我們對教會多樣性的歌頌陷入瓦解成不同派系的危險裡,每個派系都有自己的設計師量身打造的信仰版本。在認知並歌頌多樣性的努力中,教會可能會冒著忘記聖經裡要求我們對關鍵的教導堅守共識的危險。

這種將真理視為是主觀的、個人觀點的傾向引發了身為新信徒的我第一次的信仰危機。雖然我在底特律長大,名義上持有猶太-基督教的價值觀,我家並沒有隸屬於任何教派。當我在1970年代初信主時,一些基督教的教義讓我感到不舒服。我尤其不喜歡教會的地獄論,所以我決定置之不理。我接受聖經裡關於神的愛、十架盼望的信息,甚至接受它對我身為一個罪人的評估。但我拒絕接受它關於永恆懲罰的教導。我的觀點極其小眾,至少有短短一段時間裡,我既相信靠信仰耶穌能得到救贖,同時也相信輪迴。

如果你想知道我是如何在這些相互衝突的觀點間自我調和,答案是我沒有調和它們。我也不覺得有必要這樣做。在我初信的日子裡,我的神學觀點不是基於對真理仔細思考後的結果,而更像是種情感上的決定。我相信我喜歡的東西,拒絕我不喜歡的東西。

然而,隨著我參加的教會活動越多,在教會聽到的講道越多,自己讀聖經越多,我就越加看到耶穌反覆講到那些我想置之不理的事。我意識到,如果我要接受耶穌,我就必須接受祂所有的教導。我沒有挑挑揀揀出那些我喜歡的教義的自由。

因有邊界而生的喜樂

就像藝術家一樣,基督徒無可避免地在傳統的範疇內運作。基督教教義的一個基本假設是,這些教義並非源於我們(哥林多前書14:36; 帖撒羅尼迦後書3:6)。我們所相信和教導的內容皆是從初代基督徒流傳至今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之中沒有留下創新的空間。在這裡,我們與音樂家的工作的相似之處在於,單調的重複性對我們而言也是一種危險,我們同樣有好好運用在特定秩序下的材料的任務。

傑里米·貝比(Jeremy Begbie)在他的《響亮的真理:音樂世界中的基督教智慧》一書中指出,音樂家「被賦予的天職並非重複相同的東西、複製過去的作品。」貝比指出,即興創作音樂表明,在特定約束的條件下,存在相當大的自由,並認為教會應該做類似音樂家的事。

貝比還以音樂家巴哈為例:他在既定規則下創作音樂,從簡單主題裡發展出驚人多樣的樂曲。貝比解釋道,「一首簡單的詠嘆調,如《哥德堡變奏曲》的開頭,或比這更短的D小調小提琴獨奏組曲《夏康舞曲》的前奏,實際上富含令人驚嘆的精緻變奏,反覆以不同姿態重生,絲毫沒讓人覺得所有的可能性已被發揮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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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神學家、傳道人或教會老師能在一個特定的秩序裡自由地做他們的工作,我們可以稱這樣的秩序為「真理的一致性」。他們慎思聖經中所揭示的古老真理,並根據當前的文化處境講述出來,闡明古老真理對今日神的子民來說意味著什麼,即使我們的處境與聖經作者寫作當下的情形非常不同。這樣的自由允許風格上甚至是個性上的不同,使持有共同信仰的基督徒能以百花齊放的方式傳遞真理。我們雖眾口一辭,卻能以各自的方式述說。

簡而言之,正統教義並非一種束縛,而是一份禮物。教會傳承下來的信仰是我們的(屬靈)遺產,而不是包袱。

我們所熟悉的事物往往能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安慰。每當我們重讀一本喜愛的書,第十次觀賞一部經典電影,或聆聽自己最喜歡的音樂歌單時,我們都有這種感受。但是,我們從正統基督教裡獲得的安慰不僅僅關乎美感,甚至也不僅僅是重溫熟悉事物的樂趣。正統基督教定義了教會信仰和實踐的範疇。

2006年,密西西比州立大學的景觀設計師做了一項簡單的研究,關於確定圍欄——通常被認為會為兒童生活帶來限制性或壓迫性的設置——對學齡前兒童的影響。在課堂休息時,老師把孩子們帶到當地一個沒有圍欄的操場,孩子們仍然緊張地擠在教師身旁。稍後,他們把同一批孩子帶到一個相似的操場,但這個操場有設置圍欄邊界。而在那裡,孩子們卻能自由地到處探索。

有責任感的邊界是自由和創造力的關鍵。不斷重複著的正統教義界定了我們能獨特地表達和實踐信仰的邊界。只有當我們的信仰在這些邊界內運作時,我們才能合法的談論不同文化裡獨特的神學觀點,或如耶魯大學教授利奧諾拉·塔布斯·提斯代爾(Leonora Tubbs Tisdale)所稱的「地方神學(local theology)」。

什麼樣的共識?

如果我們應該在信仰上有共識,那我們的共識究竟是什麼?否認基督徒之間不存在眾多教義上的差異,是毫無意義的。這些差異裡有些很微小,有些則不是。然而,在提摩太後書1:13-14,保羅命令:「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地守著。」 至少,保羅覺得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已經足夠清晰,可以吩咐提摩太持守它。更重要的是,使徒為正統教義設定的標準是基於他自己的教導。

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用保羅對基督教教義核心的總結來確定何為「善道」的基本要素。首先,善道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教會之所以成為基督教會,不僅僅是因它關於神和道德的教導,而且是它對耶穌基督這個人和祂的事工的敘述。教會的信息關乎耶穌基督的福音或「好消息」(羅馬書15:19; 哥林多後書9:13; 腓立比書1:27)。保羅自己信息的總結無一例外地著重於基督的道成肉身、贖罪之死,和復活(哥林多前書15:3-4)。其次,善道的內容關乎基督所承諾的饒恕,以及因相信祂後我們的生命得以改變的這份禮物——也就是恩典。保羅清楚地看到,在這一點上任何的妥協都是對真理的扭曲解釋(加拉太書1:6-7)。第三,善道的內容會強調基督的事工對信徒的影響。這份承諾不僅包含饒恕,也包含新的生命。在某種意義上而已,這是所有新約書信裡的信息。

如果沒有教會及眾信徒ㄧ同的敬拜,我們的生活幾乎不可能扎根自在這樣的教導。因為有三種教會生活——身為教義實踐的本身——在形成及持守正統教義方面有著重要作用:教導、敬拜,和服事的行動。

聖經裡明確強調「教導的事工」為所有事工裡的頭,透過教導,我們將真理傳給後代。但教會在藝術方面也有豐富的遺產,主要體現在其集體唱詩的傳統上。由於音樂具有影響人的思想和心靈的能力,它不僅僅是種為了宣傳教會或調節氣氛的工具;初代教會甚至將唱詩視為教導的一種形式(歌羅西書3:16)。

教會同樣倚賴儀式的重複性,因為它們的際意義和象徵意義皆加強了教會在詩歌及講台上所闡述的真理。其中一些傳統是大公性的,有聖經經文明確的規定,如聖餐儀式。其他的傳統則更加個性化,使不同會眾能在自己獨特的處境中展現基督徒共同持有的信仰。不論是按時背誦公禱文,或在每次禮拜結束時做悔改呼召,每間教會皆有著自己的儀式。

這些大大小小的儀式,使教會能將它最重要的真理表現出來。正如詹姆斯·史密斯(James K. A. Smith)所指出,這些儀式「不只是我們所做的事,」而是「能對我們起作用的事。」這些儀式透過成為我們的「屬靈習慣」加強了教會的教導,並塑造我們的生活。

使我們得釋放的約束

若說「正統主義是條通往探索、創造和自由的道路」聽起來會有點矛盾,因為這似乎與它本身的約束性質相矛盾。我們通常認為自由與約束是相反的兩件事。然而,教會歷史學家雅羅斯拉夫·佩利肯(Jaroslav Pelikan)指出,真正的正統主義有個特徵,就是其接受並倚靠充滿自由的、負責任的神學探索。

在1966年瓦爾帕萊索大學的一次演講裡,佩利肯指出第四世紀的辯論得出教會在三位一體論上的堅立。他解釋:「若沒有這樣的神學探索,《尼西亞信經》和聖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神學都不可能出現。正統主義邀請人們在神學上的各種檢驗和探索,因為這樣能帶出真理。他斷言:「因此,正統主義傳統上沒有理由害怕在神學上自由及負責任的探所。但它確實有理由害怕對神學多愁善感、輕視和漠不關心的態度。」

正統主義之下的自由是有著約束的自由。與此相反的,我們所處的時代是個沒有任何束縛、恣意喊叫的時代。這是現代巴別塔的重演:四面八方的聲音要求我們的注意力、對它們的忠誠度,和各式行動——且彼此間往往相互矛盾。那些把自由的口號喊得最響亮的人常常用這些詞彙來抵觸《聖經》裡的明確教導。

正統的聖經教義為我們提供過濾器,讓我們知道哪些聲音應該被過濾掉。它告訴我們哪些關於個人行為、慾望、性和道德的「新」的理解只是披著現代外衣的來自蛇的舊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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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我們只是想要被一堆規範限制住,摩西的律法就不會讓位於基督的福音。界限是自由的基本起點,但僅有規範及界線是不夠的。耶穌警告我們,若要獲得真正的自由,我們需要的更多。我們需要處於所有基督教正統觀念核心的那個人。在這層意義上,真理不僅僅是個人性的。真理是個位格(person)——對那些相信祂的人,耶穌給了這個承諾:「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就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32)。

耶穌所應許的自由並非一條冗長的真理清單,需要我們一一確認其中的神學。基督的自由是饒恕,是從罪的奴役中釋放,以及擁有新生命的能力。這樣的自由是在神的家裡有個永久的位置。「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5-36)。這也是G.K.切斯特頓(Chesterton)所形容的自由。切斯特頓說:「只有在我明白正統教義後,我才懂得心靈上的釋放。」但切斯特頓接著說,由於這種正統性體現在基督的身上,它還賦予了他一個更大的禮物:喜樂。他說:「喜樂是異教徒宣傳的小廣告,卻是基督徒極大的奧秘。」

神學差異、文化派別和分歧並非21世紀的教會特有的現象。教會自起初就面臨著這些困難。但那段歷史不應讓我們對現狀感到滿意。若我們認真對待使徒保羅的警告,我們便會知道,我們今天面臨的最大危險不是由不信的世界帶來的威脅,而是因我們自己在教義方面缺乏警惕而產生的危險(使徒行傳20:29-31;提摩太前書4:1)。

教會不需要為了忠實於信仰而壓制其內在的多樣性。聖經明確地指出,這兩者可以共存。但猶大書1:3也同樣明確指出,為了讓信息始終如一,教會必須「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我們很早就知道這一點,但沒有想到的是,我們如今是與自己人爭辯。

約翰·凱斯勒(John Koessler)是慕迪聖經學院(Moody Bible Institute)的榮譽教授。他的最新作品是《危險的美德:當邪惡偽裝成善良時如何跟隨耶穌》。

翻譯:湉淙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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