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朋友安妮終於鼓起勇氣約你去喝咖啡,並說出心底的話。「我再也撐不下去了!」她目光低垂,看著自己的手指在咖啡杯上畫著。「我經常發現他在看色情片;他總是輕視我;在臥室裡也都要順著他的意。最近有幾次,他的脾氣完全失控,還把孩子們嚇壞了。我真不知道該怎麽做。但神要我們無論如何都要信守婚約,是嗎?」你會如何回應她?

另一位朋友莫妮卡,經常打電話給你,埋怨她的丈夫。他似乎做什麼事都不對,而且你擔心莫妮卡已經開始被你們教會新來的單身牧師所吸引,迫切地想發覺他是什麽樣的「神人」。你懷疑莫妮卡可能有點迷戀他。你很擔心她會不會正在考慮離婚?

同時,第三位朋友瑪麗安被對過去的罪惡感所困擾。在研讀了聖經後,她歸結自己當初的離婚是出於自私的理由,並不是符合聖經原則的。但她的前夫已經再婚了,瑪麗安再也無法彌補這個錯誤。任何你跟她說關於神的饒恕的話她都聽不進去。

當我們面對具有挑戰性的婚姻情況時(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我們所愛的人),我們可能會在深刻且艱難的問題中掙扎。什麼樣的離婚理由才是符合聖經原則的呢?所有婚姻中的掙扎都是出於兩個罪人的結合所産生的嗎?這些掙扎是符合聖經原則的離婚理由嗎?神的話語能如何幫助我辨別什麽是正確的決定?

今日,美國人(包括基督徒) 的離婚率居高不下

鮑林格林州立大學(Bowling Green State University)的國家家庭和婚姻研究中心報告,2014年中每1000名已婚婦女中,有17.6人在當年離婚了。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的數據則是基於總人口,而不僅僅是已婚人士。他們發現,在2014年,每1000名總人口中有6.9對夫妻結婚,而同年中每1000名的人口中有3.2對夫妻離婚或取消婚約。(值得注意的是,總的來說,在任何特定年份結婚的人與離婚的人並不是同一群人。)

但是基督徒呢?我們會做得比較好嗎?不一定。在《基督徒是充滿仇恨的僞君子⋯⋯以及其他你聽到的謊言》一書中,社會學家布拉德利·萊特(Bradley R.E. Wright)報告了一份社會調查(從2000年到2006年)的結果。「與大眾的看法相反,基督徒和其他宗教成員的離婚率,大約是42%,比無宗教信仰者約為50%的離婚率,稍微低一些。」他繼續解釋說,對福音派基督徒來說,經常參加教會禮拜對離婚率有很大影響。「從未參加過禮拜的人之中有60%的人曾離婚或分居,而每週參加禮拜的人中只有38%曾經離婚」。雖然定期參加教會活動似乎確實對婚姻的健全和維持有影響,教會內的離婚率仍然相當高。賴特在書中說,「從1970年代到2000年代,離婚或分居的福音派基督徒的比例幾乎翻了一倍(從25%到46%)」。

婚姻:一輩子的承諾

聖經不斷的說婚姻是一個終身的承諾。耶稣在馬太福音19:6中這樣描述丈夫和妻子之間的關係,「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阿斯伯里神學院(Asbury Theological Seminary)的聖經研究教授克雷格·基納博士(Dr. Craig Keener)解釋這份認知是多麽地重要,他說,「耶稣提醒我們,起初神把男人和女人結合在一起。『一體』往往指的是一個人的親屬或親戚,因此,成為『一體』的丈夫和妻子應該是組成一個新的家庭單位,其永久性不亞於他們的原生家庭。」

「合乎聖經的理想婚姻是一男和一女之間的終身結合,且他們都是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以弗所書5:18),」東南浸信會神學院新約和聖經神學資深研究教授安德烈亞斯·克斯坦伯格博士(Dr. Andreas Köstenberger)肯定地説。他強調,「婚姻說明了兩人合而為一的原則,這一原則也存在於基督和教會(頭和身體;弗5:32)之間的屬靈連合。」

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神學副教授貝絲·費爾克·瓊斯博士(Dr. Beth Felker Jones)補充道:

明確允許的離婚

聖經只在兩種情況下明確允許可以離婚。同時也是聖經基金會(Biblical Foundations)主席的克斯坦伯格總結說,「耶稣接著指出一個例外,在這種情況下離婚是允許的:當配偶有淫亂的行為,也就是通姦(太19:9)」。克斯坦伯格澄清說,「然而,即使有那種情況,離婚也不是強制性的,甚至不鼓勵——如果可能的話,應該儘可能尋求寬恕與和解。但離婚是允許的,特別是如果犯姦淫的一方持續這種淫亂的關係。」

克斯坦伯格繼續指出,「保羅還說到了第二個例外,即不信神的配偶離棄婚姻的情況。這通常是指夫妻中的一人在結婚後的某個時刻接受了基督為救主,但另一方則拒絕繼續婚姻關係時。」(見哥林多前書7章)

家庭暴力要怎麽辦?

基納認為這些明確的聲明可更廣泛地運用于其他聖經沒有直接提及的情況。他說,「如果丈夫毆打妻子,那肯定是違反了『一體』的原則。如果一個人毆打自己,我們會建議他去尋求精神病醫生的幫助;如果他打自己的妻子,他肯定就沒有把她當作一體的,但他們理應是一體的。」

基納繼續補充說,「現在,我不想讓這成為人們選擇離開婚姻的藉口——有人說,她家暴我 (因為她對我説的笑話沒反應) 或他家暴我 (因為我們有爭執)。甚至創世紀中的先祖們也有意見分歧的時候(例如創世記30:1-2中的雅各和拉結),」基納指出。「但確實某些時候,慎重行事是勇氣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人只注意抓別人的小辮子;另有些人則忍耐拖延太久了。耶稣告訴那些因祂的名而受迫害的人,要從一個城市逃到另一個城市以避免迫害(太10:23),有時使徒們也這樣做(使徒行傳14:5-6)。讓一個人留在受迫害的環境中是殘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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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斯坦伯格在這議題上則更加謹慎,他認為,雖然「聖經表現了對正義的普遍關注,並關心保護弱勢群體,但它也教導信徒可以藉著忍受不公正的苦難來榮耀神。只是這需要智慧和平衡。當然,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來保護被虐待的人,同時也要尊重婚姻關係,不輕言放棄。」

瓊斯是《忠貞:神學中的性觀念》一書的作者,她為聖經中關於離婚的教導涵蓋極廣泛的觀點。她說,「在馬太福音第19章第9節中,『除了不貞潔』之外,耶稣禁止離婚」。她解釋說,「當配偶因犯姦淫(porneia)破壞婚姻的盟約時,就有合乎聖經的離婚理由。當然,在這種情況下,離婚並不是必須的,但它絕對是被允許的。我認為這是耶稣在一個被罪撕裂的世界裡保護我們的一種方式。因為對神來說我們是寶貴的,所以當我們因淫亂的罪被背叛時,我們不需要繼續留在婚姻中。」

值得一提的是,許多《聖經》釋經學家認為馬太福音裡的porneia只指針對配偶在性上的罪行,但瓊斯認為可以更廣泛地理解:

瓊斯強調說,「如果對本應與你合為『一體』的人施暴並不違反神對婚姻的計畫,我不知道什麽才是。」

長期的「心硬」問題

基督徒輔導員和《摧殘情感的婚姻》一書的作者萊斯利·弗尼克(Leslie Vernick)認為,允許人們為他們的罪行承擔後果有充分的聖經依據(見哥林多前書5:9-12;雅各書5:19-20;加拉太書6:7)。雖然她肯定了婚姻的神聖性,但弗尼克解釋了她的觀點,對神來說,「安全」可能比在任何情況下對配偶的絕對忠誠更重要(見撒母耳記上18-31;太2:13-15;路加福音14:5)。弗尼克相信「長期的心硬」是構成離婚的理由,也就是當配偶有「嚴重的罪行,或嚴重地毀壞婚姻盟約的行為,及嚴重的信用破產時……但沒有悔改,或願意反省、真實改變自己的行為」時。雖然一些解經家可能不會同意她的論述,但弗尼克借鑒了耶稣在馬太福音19:8中引用的摩西允許離婚的說法來支持她這一觀點。

在她幫助經歷這些情況的婦女時,弗尼克首先會與她們的丈夫有啟發性的協談,如果丈夫之後依然無法認罪悔改,夫妻就要分開。這是在有明智的輔導協助下進行的治療性分居,讓人看清罪惡習性所造成的傷害和破壞性後果,反而有機會帶來最終婚姻的治愈和恢復。

弗尼克強調,有著「掙扎或令人失望的婚姻」與「具破壞性的婚姻」之間是有區別的。她指出,我們決不能僅僅因為我們沒有從婚姻中得到我們想要的一切就尋求離婚。「我們有很高的期望——沒有人能夠達到那種要求。當你對你的配偶感到失望,因為他們沒有那麽浪漫、沒有那麽大的野心、沒有那麽屬靈、沒有那麽會修東西,或沒有任何你想從婚姻中得到的東西,你就失望了,你看到別人有那些特質,你就開始變得輕蔑、充滿批評或失望…而不是感激和欣賞你所擁有的。」弗尼克認為,令人失望或糾結的婚姻不是構成離婚的理由,反而是展現忠貞的理由。

過去曾離婚怎麽辦?

如果你在讀這篇文章時,你已經離婚了,你可能正在與自己的問題或罪惡感掙扎——特別是如果你認定你的離婚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時。我們很容易被過去犯的錯誤所帶來的羞恥感拖累。有時,我們與他人之間不適當的關係帶來的影響揮之不去,但在神面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悔改通常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重頭來過;通常要與同一個人再同行第二次的機會已經太晚了,特別是如果有一方已經再婚了,」基納觀察到。「但它確實意味著我們要盡可能地恢複原狀,悔改,並盡最大的努力與相關的人和好,包括配偶、子女或任何受到影響的人。」

弗尼克說,「把事情搞糟了但也因此理解到神的恩典,或許是所有發生過的事裡最美麗的部分了」。她補充說,我們可以透過從錯誤中的學習來向神展示我們對祂的恩典的感激。當我們因自己的失敗或罪過經歷神的恩典時,它將改變我們成為更會感恩的人,並隨時將神的仁慈和憐憫擴展至別人身上。

駕馭張力

在教會裡,我們會看到對特別困難掙扎的婚姻的各種回應。有些人可能過於草率地建議離婚,建議夫妻在經歷任何婚姻中都會有的困難高峰和低谷時放棄,事實上是忽略了聖經對婚姻盟約的高度重視。同時,也有其他一些人可能會用「律法主義」來教導,迫使基督徒夫妻留在明顯具有破壞性和人身不安全的婚姻裡

對於其中的一些難題,並沒有永遠固定同樣規格的答案。張力依然存在:婚姻是一個終生的承諾,只有在最嚴重的情況下才能考慮打破。當一個基督徒在與可能無法挽回的婚姻搏鬥時,有時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在聖經裡尋求神的指引,與熟悉情況且可信賴的朋友交通,並一起禱告聖靈的帶領。

讓我們努力成為一個敬重婚姻並視其為終身承諾的基督徒共同體/群體 (Community),同時伸出援手來保護軟弱和受到暴力虐待的人。而只有當我們與神全面性的話語保持親近時,我們才有辦法駕馭這樣的張力。

Rebecca Florence Miller 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和編輯,也是帕提斯(Patheos)的博主。

翻譯:江山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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