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有一個問題。在救贖歷史的一個關鍵時刻,亞伯拉罕的神命令一個民族去消滅另一個民族。一個侵略者去攻擊另一個國家,是因為上帝判定後者有罪。侵略者毫無憐憫,他們不放過婦女和兒童,把原來住那地的居民從他們的土地上趕走,並摧毀他們拜神的場所和宗教活動的象徵——實際上,就是把他們整個民族從地圖上抹去。而且,根據希伯來經文,所有這一切都發生在掌握主權的上帝的可怕意志之下。

這是神的子民的歷史上一個令人痛心的時刻。但我指的不是以色列各部落對迦南的征服。我指的是亞述人(在耶穌出生前700多年)對以色列北部王國的攻擊,以及大約130年後巴比倫人對南部王國,特別是耶路撒冷城及其聖殿的摧毀。

正如舊約聖經中的歷史和預言書所證明的那樣,這些異教帝國對以色列的暴力,不管是在北方還是南方,都是亞伯拉罕的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子孫的審判。那麼以色列人犯了什麼罪呢?他們違背了摩西律法中所揭示的上帝對他們聖約生活的旨意。他們作為一個群體與耶和華立約,他們也作為一個群體遭受了聖約的懲罰。以色列人背約的結果是:大規模的毀滅、政治混亂、不可估量的痛苦,以及(有人)死亡和(有人)被流放。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確實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即使是——特別是——作為他的選民。

當人們,包括基督徒,對聖經的倫理或聖經中上帝的品格產生疑問時,通常不會首先想到這一系列以色列人遭審判的事件。我們首先和最容易想到的,是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命令下消滅了迦南人的事件。但是,有兩個原因使基督徒對有關迦南人征服的問題的回答與亞述人和巴比倫人對以色列和猶大的毀壞聯繫在一起。

第一,是因為根據律法和先知書,在上帝照管之下,人類的受苦是不分種族、不偏不倚的,以色列人也不能倖免。第二,是因為把以色列的聖典當作自己的聖典(也就是基督教會的正典)來讀的基督徒通常是外邦人。作為外邦人基督徒,我們很容易將猶太人視為聖經故事中的陪襯——我的意思是,我們傾向於將他們視為不應該做什麼的例子,而這是在我們還沒有放縱誘惑、跟隨馬吉安把舊約的部分內容完全從正典中刪除的時候。

但是,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並沒有把舊約從聖經中剔除的選擇。問題不在於外邦人是否接受舊約,而是舊約是否接受了我們。使徒們的回答是肯定的——舊約接納了我們。從那時起,我們就因着信仰聲稱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這個原因,以色列人的經文對我們來說是既定的:舊約是信仰寶庫中不可妥協的組成部分,包括使徒和先知對以色列上帝的福音的雙重書面見證。不管你喜不喜歡,這見證包括(記載迦南屠城的)《約書亞記》。那麼,我們這些自稱相信第二位、也是更偉大的約書亞(就是耶穌)的外邦人,應該如何接受和理解這本書,將其作為主今天對我們說、也為了我們而說的話語呢?

事實和解釋

針對這個問題,特里穆(Charlie Trimm)寫了一本精彩的書《迦南人的毀滅:上帝、種族滅絕和聖經解釋》(英文書介)。作者涉足這個題目的勇氣令人欽佩,因為約書亞和迦南的主題在學術和教牧學術研究中已經成為一個流派,關於這個主題的書籍和文章已經有很多。

拜歐拉(Biola)大學教授特里穆在這本薄薄的書中穿越了噪音——這本書不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而是要為讀者構建可能的答案。這些讀者並不是心懷惡意的挑刺者。他們是我的每一個本科生學生,以及不少成年基督徒弟兄姐妹。這些誠實的基督徒想知道如何處理征服迦南的問題。他們願意相信耶穌基督的上帝和他的天父,但約書亞記的記敘是他們相信上帝的一個障礙。因此,我毫不懷疑,特里穆這本簡潔、易懂、明智及研究透徹的書將在未來幾年內成為教牧工作中和神學課堂上的寶貴資源。

特里穆將該書分為兩部分。在第一部分,他概述了古代近東的戰爭,總結了當代關於種族滅絕的學術研究,並向讀者介紹了迦南人的背景。這為第二部分打下了基礎,在第二部分中,他概述了基督徒對迦南征服的四種主要的解釋。在討論這些解釋之前,值得一提的是該書開篇幾章中突出介紹的幾個事實。

首先,與我們有些人可能讀到的或假設的不同,herem (“滅絕凈盡”,即通過屠殺將一個城市的所有居民奉獻給上帝)的做法在古代近東並不常見。事實上,除了在其他國家的記錄中可能提到的幾處(可能是誇張的記敘),以色列在這方面似乎是獨一無二的。

第二,種族滅絕是很難定義的。它必須包括種族、民族或宗教因素嗎?它是否必須以消滅整個群體為目標?應該如何定義這樣一個群體?(例如,它可以是一個政黨嗎?或者它的成員資格是否必須是非自願的?) 動機重要還是只有後果重要?例如,所有定居者的殖民主義行為本質上都是種族滅絕嗎?對長崎和廣島的轟炸呢?

第三,關於迦南人,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各種命令之間也有明顯的差異。《出埃及記》第23章、《利未記》第18章、《民數記》第33章和《申命記》第6-7章都包含彼此不同、有時是彼此相反的命令——幾乎沒有一個命令提到herem,甚至幾乎沒有一個命令描述大規模的殺戮。這些差異為解釋迦南征服提供了許多道德、歷史、釋經和神學上的可能性。

特里穆將這些可能性歸納為四種,每種都是 “重新評價”的問題。迦南征服的問題、挑戰或難題可以通過重新評價以下四個方面得到解決:(1)上帝,(2)《舊約》,(3)《舊約》的解釋,或(4)《舊約》中的暴力。

第一種選擇號稱以聖經的字面意思為依據:亞伯拉罕的上帝命令並認可種族滅絕行為,但種族滅絕在本質上是邪惡的。因此,亞伯拉罕的上帝是邪惡的,應該被摒棄,不值得相信。這是 “新無神論者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觀點。對他來說,“舊約中的上帝可以說是所有虛構故事中最令人不快的角色。” 這也是東正教神學家 哈特(David Bentley Hart)的觀點,他說“在大多數舊約章節中 ”以色列的上帝 “被表現得相當邪惡:一個血淋淋的、殘忍的、製造戰爭的、種族滅絕的、暴躁的、殺人的、嫉妒的風暴之神。”然而,特里穆假設,如果你如此相信,那就意味着你不再是基督徒了。因此這是他在這四個選項中排除的唯一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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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選擇認為,“雖然舊約記錄了極端的神性暴力的例子,但是我們不應該接受這些暴力的文本對我們有任何權威,我們應該把上帝與這些記敘脫鉤。”這一觀點的支持者,包括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塞伯特(Eric Seibert)、斯塔克(Thom Stark)和博伊德(Gregory Boyd),對重新發掘馬吉安主義沒有興趣。他們想保留舊約。但他們認為要讓迦南征服與我們的良知或耶穌的生活和教義相協調是不可能的。那麼,基督徒就必須承認,上帝用暴力制裁迦南人的文本對今天的教會來說沒有權威性,也並不反映上帝的真實品格。

第三種選擇說,問題不在於文本,而在於我們對文本的解釋。也許《約書亞記》中敘述的事件應該被看作寓言,或者被比喻性地理解(實際上舊約更主張非致命的攻擊行動或將敵人放逐),或者被歸類為誇張的修辭。因此迦南人與其說是被消滅了,不如說是被解除了武裝(亦即被剝奪了所擁有的東西),從而從一種威脅變成了單純的鄰居。

不過,這個選項和前一個選項都必須面對兩個相關的問題。《約書亞記》中描述的事件是否在歷史上發生過?即使沒有,文本中難道不是明確講到迦南人被屠殺嗎?即使死亡只是文本記載,這文本也是聖經的一部分,對嗎?我們(相信自己)是通過聖經的話語被塑造成基督的形象,《約書亞記》對這種塑造有貢獻嗎?

與約伯一起來到旋風之前

第四種選擇既捍衛了迦南征服的歷史性,也捍衛了其道德和神學的合法性。特里穆提供了許多方法來做到這一點。一種是迦南人的邪惡是上帝通過以色列人對他們進行審判的近因。在接下來的故事中,以色列人受到了幾乎同樣的審判。這個事實加強了這種觀點。另一條路線是迦南征服的獨特性——用神學家詹寧斯(Willie James Jennings)的話說,就是它的 “不可重複性”——它植根於上帝對亞伯拉罕關於土地的盟約承諾。

第三個建議是把迦南征服視為最終審判的預表或圖景,而最終審判的判決遠比失去在世上的生命更嚴厲。(哲學家卡里——Philip Cary指出,其實我們都是喇合,生活在屬靈的耶利哥的城牆圍出的城中。我們會向主打開我們的家嗎?我們對他的信任是否會使我們的靈魂得到保護?)最後,有些人不僅把迦南征服與後來發生的外邦人夷平聖殿和耶穌通過趕人出去潔凈聖殿的事件聯繫起來,而且還把迦南征服與前面發生的出埃及和大洪水聯繫起來。特別是在諾亞的故事中,當混沌的大水吞沒了這塊土地上的居民,成為他們所有人的墳墓,我們看到了上帝嚴厲的審判的結果。《啟示錄》也提供了類似的死亡和毀滅的全面圖景。

哲學家韋特斯坦(Howard Wettstein)寫道,“滅絕凈盡”的文本將我們與約伯一起置於旋風之前。我們呻吟和哀嘆,但沒有得到答案。事實上,我們得到的是問題,而不是答案。特里穆也做了類似的事情,他為教會提供了一些可能的解釋。讓我們帶着恐懼戰兢的態度來決定我們選擇哪種解釋。

Brad East是艾比林(Abilene)基督教大學的神學助理教授。他是《聖經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Scripture)和《教會之書:教會語境中的聖經神學》(The Church’s Book: Theology of Scripture in Ecclesial Context)的作者。

翻譯:Sea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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