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charisma,也译作圣灵恩赐/神授的能力)”一词已在教会内陷入困境。或至少有些人已质疑它好一阵子了。九年前,早在牛津大学出版社(Oxford University Press)将英文俚语“rizz(一种能激发浪漫吸引力的魅力)”列为2023年年度词汇前,《标竿人生》作者华理克牧师( Rick Warren)就曾说:“魅力与领导力完全没有关系。”

但我们都知道有关系,不是吗?

我们喜欢个性活泼的领袖。无论在教会或政界,我们都被这类人吸引。无论好坏,魅力都是个要素。魅力型领袖是许多基督教(和非基督教)机构及教派起源故事的共同特征。许多信仰运动的起源也可追溯至一个对上帝有远大理想的超凡人物,他的影响力似乎既可归因为个性,也可归因为上帝的呼召。

举例来说,圣经说以色列的第一任国王扫罗“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撒母耳记上9:2)。扫罗的外貌给人的印象是,他会是个理想的国王。

后来的经验证明并非如此。当先知撒母耳在耶西的儿子里寻找扫罗的继承人时,上帝警告他不要被外观左右,上帝说:“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

然而,当大卫被带到撒母耳面前时,撒母耳记上16:12记载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

魅力就像美貌一样,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主观看法。因此,魅力有其文化层面。 《撒母耳记上》强调扫罗和大卫的外貌的原因之一,是国王在当时的文化必须是个战士。人们视国王为拯救者(撒母耳记上8:19-20)。扫罗的身高和大卫的健康使他们在战斗中更有能力,也让他们看起来更有王者风范。

然而圣经清楚地说明:他们所经历的任何成功,都不只是因为他们天生的恩赐。归根结柢,他们的成功来自最真实神学意义上的魅力(圣灵恩赐/神授的能力)亲自的作工——他们的成功是因为圣灵以能力临到他们身上(撒上10:10、11:6 、16:13)。

然后,他们两人皆在众目睽睽下犯了罪。

今天的魅力型领袖类似的失败事迹已成为全国头条新闻及播客和纪录片的素材。他们的故事狠狠地提醒我们,有时魅力就像美貌一样,只有表皮的深度。

但他们的故事线里那令人熟悉的模式也证明,无论我们是否愿意,魅力都会给人一种力量——我们只是无法确定那是哪一种力量。是来自上帝的权柄?还是只是肉体的作为?

力型领袖在历史上不断地出现,但关于“魅力型领袖”的概念则由20世纪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提出。

根据圣经中关于领导能力是上帝赐予的礼物的想法(罗12:8),韦伯定义魅力为某种“个人特定的特质,凭借这种特质,他有别于普通人,并被认为具有超自然、超越人类天性或至少具有特别卓越的力量或品质。”对韦伯而言,魅力的本质是领袖有着某种“强而有力、能使他人追随自己”的个性。

然而,根据韦伯的观点,拥有“强烈的个性”并非使领袖具有魅力的唯一因素。魅力是包含品格的神圣性在内等多种特质综合的结果。根据韦伯的定义,能构成魅力的个性组合非常罕见。

如果社会学界对魅力的定义是“透过个性产生的力量”,那圣经里对魅力的概念则将力量定位在其他地方。圣经认为,魅力是基督的恩典赐予的圣灵能力。这种上帝赐予的能力透过个性呈现。在圣经的定义中,人类的个性是上帝的能力展现的媒介,而不是能力的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有领袖都是魅力型的领袖,因为“领导能力(leadership)”是上帝赐予人的恩赐。 (魅力/灵恩charisma一词字根的意思就是从神而来的恩赐)。不仅“行使领导权的能力”是上帝赐给某些人的恩赐,这些人本身也是上帝赐给教会的恩赐(弗4:7-13)。

这种属灵恩赐并非只赋予教会里一小撮人。上帝将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林前12:7)。教会确实有领袖,但教会的健康和成功并非单靠领袖。

教会的领袖──那些在教会中行使属灵恩赐的人,以及那些执行必要职能和任务、使教会能够完成使命的人──在圣灵以魅力带领教会的工作上皆有贡献。

些曾充满活力的领袖今日的允落,提醒我们过度倚赖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的危险。

当摩西的岳父叶忒罗看到摩西从早到晚被百姓围住,忙于审判他们的纷争时,很快就看出这样的领导模式是愚蠢的。 “你这做的不好,”叶忒罗说。

“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出18:17-18)。叶忒罗的解决方法是和其他人一同分担审判的责任。

上帝似乎以类似“分散圣灵”的方式来肯定叶忒罗的建议,他将摩西身上的圣灵“分赐”给以色列的长老(民11:17)。

这个行动不仅预示了我们在新约教会中看到的共同负起领袖的责任,也预示了圣灵在五旬节那天更广泛的浇灌。并不是每个人都被呼召成为领袖,但我们都被赋予内住圣灵的恩赐(罗8:9)。

如果领袖的能力最终源于圣灵,那“个性”在这之中扮演什么角色?它是ㄧ种资产还是一种阻碍?

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最好的领导风格是“看不到个性”的领导风格。正如我在《Preaching Today》一书中所写,我经常在讲道前的祷词里听到类似的话:“求祢让从我而来的话语被遗忘,只有从祢而来的话语被人记住。”这类祷告虽出于好意,却往往忽略了重点:要让会众忘记传道人说的话,通常不需要上帝的作为。

19世纪的讲道大师Phillips Brooks在耶鲁大学为学生做的一系列演讲中,为讲道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透过个性传达真理”。Brooks对“个性”的理解不仅仅只是种个人风格,而是包含讲道者的特质、情感、智力和道德。讲道是上帝透过讲道者“全人”来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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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能力的运作方式也是一样的。提摩太前书第3章和提多书第1章所列明的领袖资格更注重的是人的品格,而非他们应该执行什么样的任务

个性在领导中很重要。 Warren Bird和Scott Thumma对美国最大的几间教会所做的研究指出:“整体而言,多数大型教会的牧师都是教会长期的仆人,”而不是近期头条新闻让我们不断见到的性侵犯或罪犯。 “他们(大型教会的领袖)让教会专注在灵命的活力、拥有明确的目的,并活出使命上。”

在这些教会中,多数教会都是透过一位魅力型牧师的服事(平均约22年)经历显著的成长。

其他研究表明,某些个性要素——如激励人的能力、果断力和亲和力——能加强建立教会的工作。

上帝透过人的本性作工,就像祂透过自然过程作工一样。祂虽然可以从天空降下面包,但更多的时候祂透过种植和生长来提供人们食物。祂虽然可以透过神迹立即医治人,但更多的时候祂透过医生和药物来医治人。基督为教会提供有恩赐的人,他们教导、领导并管理教会,这是祂常见的工作方式。

Image: Illustration by Tim McDonagh

而,不可否认的是,个人魅力可以同时既是种产业,也是种阻碍。 201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领袖拥有的魅力越大,追随者就会认为他们越有效率,但这只在某种程度上是真的。困难的地方在于,我们如何确定多少魅力会变成太多魅力?

领袖如何知道自己何时已经从自信走向过度自信呢?不幸的是,这似乎通常是人们必须从失败中学到的教训。

有魅力的个性可以是非常自我本位和自恋的。然而,没有一间教会寻找牧师时会说:“让我们雇用一个自负的混蛋吧!”。同样地,也没有人在寻找新教会时想着:我今天可以在哪里找到一个会滥权的牧师?我们被自恋型领袖吸引,是因为他们很有吸引力。

自恋型领袖有一种存在感。他们令人兴奋。他们有成就大事的应许。他们至少能在一段时间内创下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一间盼望着弥赛亚式的领袖的教会会发现魅力型领袖的自恋风格非常吸引人。他们容忍牧师滥权,盼望他能带领他们进入事工成功的应许之地。

就像每种依恋关系那样,这种关系建立在功能失调的奖励制度上。会众之所以支持自恋的行径,是因为他们能从领袖身上得到某些东西。也许是透过讲道所展现的个性为听众带来肾上腺素的激增。这通常是种能吸引群众的能力。

那些容忍自恋型领袖滥权行径的教会,通常担心其他领袖无法创造出类似的成果。或者他们担心牧师的离去会影响出席率。教会的规模越大,就越难脱离这类领袖,因为其中的利害关系似乎太大了。他们最终往往会发展出强化牧师滥权行径的体制。

自恋者的身边常有着让他们觉得自己很特别的人。这个核心圈子会因为与领袖的关系体验到一种替代性的快感。这种关联性通常会为他们带来好处或特殊待遇,即使所谓的“关联”只是自己有接触到这位名人的机会。这样的结果形成了一种互相依存的回圈,蒙蔽了那些本应对自恋的领袖问责的人,导致他们成为滥权的帮凶。

自恋型领袖通常也是个霸凌者。这类领袖发展出以恐惧和惩罚为标志的组织文化。他们利用属灵地位的力量来让任何挑战他们的人住口。他们创造一种消灭反对意见的文化,并惩罚反对者。

挑战自恋型领袖的人总是得付上代价。质疑领袖计画或实践的教会成员往往会被指控“分裂教会”或“破坏上帝的计画”。有些人错误地引用撒母耳记上26:9和11节,警告那些批评牧师的人不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并将教会的威胁和报复解释为教会的管教

韦柏如此描述这个过程:“人民选择一位他们信任的领袖。然后被选中的领袖说:『现在,所有人都闭嘴,服从我。』”这种模式听起来是如此令人不安地联想到许多知名教会领袖的领导模式。他们强烈的个性使他们崭露头角,但他们恃强凌弱的风格后来却导致他们名誉扫地。

么,我们该从何处寻找理想的领袖个性?这似乎是那种主日学老生常谈的问题,答案总是“耶稣”。虽然圣经列出不少教会领袖应有的品格标准,但我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单一种个性类型被推举为“最理想的个性”,无论在圣经故事里或明确的指令里。

圣经对伟大(但仍拥有缺点)的领袖的描绘为我们提供不同种可能性。摩西不像大卫,大卫也不像保罗。我们没有看到圣灵把上帝使用的领袖塑造成单一种个性,或只选择同一种个性类型的人。外向型、内向型、细致的规划者、直觉的反应者、充满活力的个性,以及退缩型的人似乎都有一席之地。

同样地,耶稣对门徒的选择也并未只有单一种使徒类型。祂的门徒来自截然不同的背景,完全不是会自然地聚在一起的同温层;他们的价值观和理想相互冲突,除了他们可能都有放错重点的共同特色外,几乎没有相同之处。他们是渔夫、狂热分子、分裂主义者、与罗马人合作的人。这与我们在“理想的领袖个性”一栏里常看到人们一致地以某些个性来形容领袖的画面截然不同。

即使我们假设魅力型领袖有至少一样共同的个性特征,圣经中多数的领袖也都不属于这一类。

让我们想一下保罗和亚波罗。今天,我们对保罗的认识远远超过亚波罗。但当他们还活着的时候,明星的力量似乎在亚波罗那边。从各方面来看,他都很有魅力。亚波罗是大城亚历山大市人(Alexandria),是“有学问的,最能讲解圣经”,而且“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的人(徒18:24-25)。这些特质使亚波罗在哥林多教会获得许多追随者(林前3:4)。

保罗在哥林多教会也有追随者。但对那里的某些人来说,保罗的魅力只限于他的书信。根据哥林多后书10:10,他们抱怨说:“他的信又沉重又厉害,及至见面,却是气貌不扬、言语粗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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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被呼召执行相同任务的人可能不会以同样的方式来执行。摩西、彼得和保罗等领袖的例子显示,上帝为领袖们奉召执行的任务预备了他们独特的个性。我深信这种预备既包括缺点,也包括优点。上帝呼召愚拙的、软弱的、粗鲁的和胆小的(林前1:26-29)。

成功的领导能力取决于圣经对魅力所下的更广泛的定义。魅力(charisma)是上帝透过祂的圣灵赐下的恩赐。今天,“领袖的能力”以及“领袖本身”都是上帝所赐下的,就像在圣经里那样。领袖的个性就像我们在圣经里读到的领袖们一样多样化,也一样不完美。

我们也许宁愿只有耶稣一人作我们的领袖。我想,我们渴望见到一个信仰运动,它的唯一动力来自圣灵,而不是出于回应有着某种个性的人的登高疾呼。

像这样的事当然有可能发生,但却不是常态。大多数的时候,上帝是透过人来做工。有人在的地方,个性总会是一个因素。正如古老的诗歌所说,那位“不惧怕童女怀孕”的上帝,不会回避透过祂仆人的个性显明祂自己。

今日有这么多备受注目的领袖失败,这些事件应该让我们基督徒警醒,不要过度看重任何一个人的个性/人格特质。教会容不下个人崇拜。上帝的子民只有一位弥赛亚,祂的名字是耶稣。

但这个事实不应使我们害怕个性本身。人类的个性可能会被罪扭曲,但它也是上帝在我们生命里展示祂形象的主要媒介。个性不是领袖的阻碍,而是灵魂的面貌。

John Koessler是一位作家、播客主持人,也是慕迪圣经大学(Moody Bible Institute)的荣誉退休教师。他的最新著作是《当神沉默时》(When God Is Silent),Lexham Press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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