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Emad)在很多方面而言都是個例外。他在一個巨型貧民窟長大,後來卻升任首都一間銀行的分行經理。他所在的地區多數人都信奉回教和萬物有靈論,但埃馬德敬虔的基督徒母親將自己的熱情傳遞給他,他立志向失喪的人傳基督。這與他牧養的地方教會的想法不符,他發現教會會友對傳福音不感興趣。

經過幾年牧養上的「失敗」後,埃馬德垂頭喪氣地在一條塵土飛揚的街上邊走邊禱告。在那裡,他感到聖靈指引他去見一位薩滿(shaman)巫師。這位巫師近期夢到會有一個人來告訴他關於「永生神」的事。後來,巫師興奮地將埃馬德介紹給自己社交圈子裡的人,很快地,越來越多人開始歸向基督。

在那之後的十年裡,已有接近7000間教會建立,這些教會都可以追溯至埃馬德和巫師那次的相遇。這個建堂運動已在三個國家共五個不同族群中展開。

身為研究與建立教會相關理論的神學學者,我們想要了解那些和埃馬德一樣,在原本基督徒數量寥寥無幾的地方倍增耶穌門徒的人。這些人是我們所稱的「先鋒領袖」,我們想了解包括埃馬德在內的這個特殊群體(全世界約有1500位先鋒領袖):這群人的門徒後來又帶領了新的門徒,而新的門徒又再帶領出其他門徒,並一同建立至少100間新的教會。我們也以「運動催化者」來形容這類人。

埃馬德和其他參與我們研究的人表示,只有在他們的回覆是匿名不公開的情況下,他們才會參與這個研究,這也是研究的標準做法。此外,許多這些先鋒領袖的事工區域並不安全,尤其是對傳福音的人而言。

在我們的研究中,「運動催化者」的個人特質與我們的研究有緊密的關聯性,能部分地解釋當一個以前沒有新信徒的地方突然出現許多新信徒時都發生了什麼事。我們的研究發現有21種特質是多數運動催化者的特徵,使他們有別於沒有成功發起門徒訓練運動的同儕。

這ㄧ發現這絕不影響是聖靈藉著福音的大能在這些運動中發揮最主要作用的事實。沒有特定一種個人特色和品質的組合能保證一定能引發一場運動。但是,既然上帝選擇透過祂所呼召的男男女女來作工,他們所展現及培育而來的特質就是祂在世上作工的一部分,我們有責任培養人們擁有這些特質。

儘管任何福音運動的起因不能簡化為一個公式,但經驗證據顯示,每當出現一場能誕生許多新基督徒和新教會的福音運動,都有一位具有某些顯著特質的先鋒傳教士。

最常被觀察到的三個特質前兩者為:大量地為社區裡的人的救恩禱告,以及十分專注於帶領更多門徒。

第三個特質則是魅力(charisma,也譯作聖靈恩賜/神授的能力)。

百年来,人們一直認為魅力是領導力的核心。近年來,有關「轉化型領袖」的研究發現魅力是一種罕見的特質,似乎在全球各地的領袖之中都很重要。有一整個學派致力於研究這ㄧ現象,管理學學者羅伯特·豪斯(Robert House)於1977年稱之為「魅力型領袖」理論。

魅力究竟是什麼呢?我們發現,在「運動催化者」之中,魅力是自信、無私的行為以及透過個性(不僅僅是透過地位或頭銜)影響他人的能力的結合。人們對於能與這樣的領袖有所關聯感到非常榮幸。

對於運動催化者展現的魅力,我們無需感到驚訝。根據我們的定義,他們處於透過福音進行大規模的個人生命和社會層面的轉變的最前線。

然而,我們當中不少人也曾與非常有魅力的領袖有過負面的經驗。

這帶出了一個問題:魅力如何維持著不僅僅只是「個人權力的來源」,而是一種「好的人格品質?」在我們的研究中,我們認為魅力並不是一種獨立存在的恩賜,而是與其他特質相輔相成的。我們發現,那些能將魅力限制在安全範圍內的「護欄」與領袖個人內在生活/靈命以及他們的人際關係技巧都有關聯。

常,一個人的屬靈操練(靈修生活)是一件別人看不到的事。然而,它們卻能強而有力地影響我們外在的行為。

運動催化者建立魅力的方法之一,是透過「聆聽上帝」這個他們私底下操練的屬靈紀律。他們以倚靠上帝的姿態生活,時常花時間等候上帝對他們生命和事工的引導。這種習慣是靈命上的強效解毒劑,能防止魅力型領袖感染自我主義。

在我們的研究中,先鋒領袖的另一個特質是他們有強烈的認真傾向,這也是心理學研究已證實的「五大領袖人格特質」之一。這些人的責任感是他們性格中相當穩定的一部分。認真負責的心態使有魅力的領袖不會太過衝動行事,也不會優先考量自己一時興起的想法。

我們發現,運動催化者是那些明顯自律的人,他們努力追求超越他人期望的成就,並能控制和引導自己的衝動。

雖然每個擁有權力的人都需要能控制衝動的能力——這是認真負責的一部分——但對有魅力的領袖而言,控制衝動的能力更加重要。有魅力的領袖通常不太受組織或階級的限制,因此他們比別人更需要自制力

動催化者以他人為中心做事的方式,是防止魅力出錯的第二道防線。

在我們的研究中,運動催化者似乎對他人有著異常深厚的愛。一般而言,這些領袖不願意為了一己私利而利用他人。除此之外,運動催化者真心的關心他人的生活和福祉,並且以他人能感受到的方式展現這樣的關心和在乎。

心理學上五大穩定的人格特質的另一種——合作的能力/親和力(agreeableness)——同樣塑造了運動催化者的魅力。我們的研究發現,他們比一般的教會建堂者更關心社會和諧,並且通常是令人愉快的夥伴,與他人互動時也願意妥協。合作的能力同樣使有魅力的領袖不變成「愛支配他人」的人。

最後,我們還認識到,委身於「賦權/賦予他人能力(empower others)」的調節價值。這個特質在運動催化者身上甚至比魅力本身更為顯著。

缺乏賦權承諾/不願賦權的領袖往往會自己收集權力,像磁鐵一樣把責任吸在自己身上。但在我們的研究中,一些福音運動催化者常以反向的方式運作——他們自由地放棄控制權。他們將責任交給他人,甚至冒著失敗的風險。

在我們的研究中,有一位極富魅力的領袖展示了這種謹慎的態度:

免費時事通訊

更多時事通訊

當然,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類型的領袖。一個頗有成績的福音運動催化者所具備的特質跟能力也許並不能同樣有效地帶領一間於文化上浸泡在基督教傳統中但如今奄奄一息的教會。而一個沒有魅力的領袖仍然可以引領教會生養眾多。

儘管如此,我們的研究顯示,特別有果效的領袖通常具有魅力的個性,而光有魅力也是不夠的。

但是當魅力發會它最大成效的時候──當有魅力的領袖有照護自己靈命的特質、他的愛心及合群的性格不斷成長,並專注於賦予他人能力的時候──他的魅力個性可以成為一股力量,讓福音在新信徒、新教會和新領袖身上深深扎根。

Emanuel Prinz是一位領袖、發展顧問和教會運動研究員。他是《運動催化者》(Movement Catalysts)一書的作者,並在Catalytic Leadership撰寫部落格。

Gene Daniels和他的家人在中亞建立教會長達12年。他主要研究回教世界的事工,基於安全考量,本文以假名撰寫。

[ This article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Français, and 简体中文. See all of our Chinese (Traditional) (繁體中文) cover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