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從小在教會長大的過程裡,關於巴別塔的故事(創世紀11:1-9)總會引起我的好奇心。我的聖經裡有幾幅圖畫,其中一幅是一位藝術家對巴別塔的詮釋。我在聆聽多次講道時都會ㄧ邊思索這幅畫。這幅畫的色彩繽紛、充滿活力,描繪著人類工業蓬勃發展、繁榮興盛的景象——比如說,無數窯爐的煙霧冉冉升起,牛隻和工人背著大量磚塊,還有工人用鷹架和繩索,正在建造多樓層的高大建築物。
幾年後,在攻讀博士學位時,我決定將這段經文作為論文研究主題。這段經文雖廣泛存於大眾的印象中,但學術方面的研究卻寥寥無幾。這是一個令人驚奇的故事——雖然它是歷史上一個關鍵的樞紐時刻,其含意卻常被人誤解。若要正確的理解這個故事,讀者必須具備大量的當時文化的知識,若沒有,我們就會憑直覺將自己的現代觀點強加上去並得出扭曲的詮釋。
在今日以及過去的幾個世紀裡,對這段經文常見的解釋是:建造巴別塔的人試圖衝撞天堂,如同希臘神話裡的泰坦十二神(Titans)那樣,至於他們這麼做的目的為何,則視詮釋者如何發揮其想象力。某些人解讀說,人類被判有罪是因爲犯了驕傲的重罪;一些人則解讀是因爲他們拒絕生養眾多,違逆了創世紀1:28的命令。根據這幾種解讀所得出的教訓,自然是警告關於驕傲的心有多危險,務要提防出於野心的傲慢自大,以及違背神旨意的愚妄。
我們可以肯定的是,人類確實犯了任意妄為的罪。但在這種詮釋方向裡,這座塔所代表的含意被簡化成人類的悖逆和過度膨脹的隱喻。我覺得這類的詮釋裡少了一些重要的東西。
我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儘管這種詮釋是基督教和猶太教長期以來的解讀,但在審慎的檢視下,包括在近代新增的古美索不達米亞文化文本的知識下,這種詮釋是站不住腳的。巴別塔的故事背後還有更多含意。
經過更仔細的分析後,人們原先認為建造巴別塔的人可能犯下的兩種罪行:驕傲和忤逆上帝——如今看來是站不住腳的解釋。創世記11:4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人類的天性包括想透過任何一種方式使後代記住自己。「傳揚(xx)的名」是一種用來表達尊敬和令人欽佩的名聲的說法。在舊約聖經裡,最常出現的用法是上帝傳揚自己的名聲——這極美的名提升了上帝的聲望(以賽亞書63:14;尼希米記9:10)。在一些情況下,聖經也提及上帝使人的名為大(如創世紀12:2裡的亞伯蘭,或撒母耳記下7:9及歷代志上17:8裡的大衛),其含意總是正面的。

創世紀11章是聖經裡人類唯一一次奮力想傳揚自己的名的紀錄,而這也並不意味著是冒犯上帝的行爲。當我們加入了其他古代近東文明(如《吉爾伽美什史詩》和《依塔納史詩》)的文化背景時,我們就會知道,想要傳揚自己的名通常是種光榮的努力,其特點是有好的行為和偉大的成就。在古代世界裡,人們傳揚己名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生養孩子;你的後裔是那些會在你離世後記念你的人。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證明,在古代世界裡「傳揚自己的名」本質上是一件壞事——儘管在當今文化,我們可能傾向把它視為一種自大的表現,但在古代世界,這個詞比較接近傳承的意思。
當我們把注意力轉向人類不願分散至各地居住的事實時,我們也幾乎找不到這樣的行為是「冒犯神」的證據。創世記1:28明確表明,散居各地是一種祝福,而不是建造巴別塔的人後來對上帝命令的違背。祝福是不能被被違背的,因它本身沒有必須遵守的義務。從文法上來說,這一節經文的確是一個命令句,但在希伯來文學中,命令句除了代表命令外,還有多種用法。在這一節當中,遍滿全地這個代表結果的子句,表示上帝許可人類,可以沒有限制地生養眾多。
的確,在創世紀11章中,人們不想分散至各地居住,但這與不想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是不同的概念。他們同屬一個大家庭,而家人本能的會反對住得離彼此太遠。我們在亞伯蘭和羅得(創世紀13章)的故事裡同樣看到他們不願分散太遠的想法。在創世記11章中,不願分開來住成了他們的動機,而他們試圖解決這問題的方法,根據自然的邏輯,結果通常是邁向都市化。
如果是為了傳承(傳揚自己的名)及渴望建立社群(不願分散各地)是正常的行為,那麼,我們就須要另起爐灶,重新思考這段經文究竟在說什麼。如果我們將巴別塔的故事僅僅視為一堂關於驕傲或忤逆上帝的道德課,那我們會在對上帝以及我們與祂的關係上,錯失這節經文所隱含的更深層的意涵。若我們從古代的文化開始研究,則能為我們提供新的理解方向。
在我開始研究這段經文時,有兩個重要的元素浮現在我眼前,它們使我能更清楚看懂這段經文,同時賦予了重新解釋它的可能性。第一個元素是,幾乎所有的釋經學者如今都認識到,此處所描述的塔即是所謂的「廟塔」——更重要的是,如今學者們知道古人建造廟塔的真正原因了。
在古代近東文化裡,廟塔是神廟建築群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們建於神廟旁,被視爲是為了神而保留的神聖空間。廟塔建造的目的不是爲讓人類升上高天,而是爲了讓神從天而降。廟塔的設計理念是:讓神明能方便且正式的進入廟中,並在此接受人的膜拜。
一旦有了這些資訊,我們很難不注意到,就在創世記11章故事的核心,耶和華降臨了(第5節)——但祂並不開心。人們不是因爲驕傲而想要傳揚自己的名;他們的想法可能是,藉著為上帝提供一個可降臨且接受敬拜的途徑,他們可以傳揚自己的名。那麼,這種想法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上帝不喜悅這種行為?此外,既然我們今天不再造廟塔了,這段經文對我們來說有何意義?
在這裡,我們需要思考我們所研究得到的關於廟塔的另一個元素:人們相信神明將從這裡降臨並進入神廟接受膜拜。在古代近東世界裡,膜拜包含各種儀式,為要滿足他們認為的「神明的需要」。在眾多民族裡,巴比倫人認爲神明需要如食物、住處、衣服等事物,而神明創造人類是為了滿足祂的這些需求。他們認為神只在乎這些事。
在這類宗教體系裡,信仰生活並非以信心、教義、倫理或神學而定義的;基本上,是以照顧並餵養各種神明而定義。這種心態所導致的結果,便是神與人之間的共生關係裡存在著相互依賴性,這完全是一種交易的關係:人們會照顧神明的需要,而神明要保護人民,使他們繁榮昌盛。人若想要得到成功,就要得到神明的恩寵,而要能得到神的恩寵就要滿足神明所有的需求——滿足神明所有獨特、隨心所欲的需求。受人悉心照顧的神明便能造就繁榮豐盛的城市。
這樣的理解有助於我們瞭解,為何在創世記11章裡,人們會認爲建造城市及廟塔可以傳揚他們的名。他們要讓神對他們有所虧欠,因而使他們繁榮、名聲傳揚各地——只要這樣做,他們就會是蒙神眷顧的人。
所以問題的重點不在於人想要傳揚自己的名,而在於他們想利用自己與神的關係來達到這個目的,而這或許是我們完全能共鳴的行為。驅使我們去建造神聖空間的動機,應當是爲了使上帝的名為大,而不是為了要使我們的名為大。有多少我們拼了命為教會付出的努力——教會事工、建堂計畫、podcast外展事工、讓主日聚會擠滿人——是為了自己的榮耀和成功而做,而不是真的為了上帝?
爲了做一位謹慎且忠於聖經的釋經者,我學到,我們最好不要將聖經裡的敘事抽離上下文單獨處理。為要達到故事的文學和神學目的,聖經作者會將故事串連在一起。巴別塔的故事帶出創世紀從第1至第11章這一系列故事的結論,並且能連結至整本聖經接下來不同類型的故事。
創世記第1章確立了上帝在創造之初已存在的事實,並在出埃及記20:8-11有更詳細的描述。當上帝在第七天安息時,祂不只是停歇(希伯來文 shabbat)而已;更是坐在自己的寶座上(祂的「安息之所」;參詩篇132:14)。伊甸園是人與上帝同住的神聖空間,但在創世記第3章裡,人能進入與上帝同在的途徑被切斷了,我們常為此感到悲嘆。
但我們可能沒注意到的是,在第11章中,建造巴別塔的人正在啟動一項計畫——他們想讓上帝重新與他們同住。我在多年的研究後才得出這樣的關聯性:在上帝拒絕了人類受到誤導且自私尋求讓上帝與自己同在的計畫後,下一章就開啟了上帝的對策,亦即與亞伯蘭立約。
對古代世界來說,這個盟約相當的不尋常——它的前提不是上帝有任何的需求。上帝供應給亞伯蘭的恩惠,與古代世界諸神所給的一樣,即祂要使亞伯蘭的名為大。但這其中仍有驚人的差異:這個提議並非建立在相互倚賴的交易上。上帝的盟約提供了一種與祂建立關係的不同管道。
雖然創世紀1至11章常被視為「人類的犯罪故事」,但神學家沃爾頓(J. Harvey Walton)提出另一種解讀:這些記載代表著,在遠古世界裡,人們試圖透過如今依然常見的手段來為自己的生活建立秩序,例如,想變得跟上帝一樣(創世紀3章)、建立家庭(創世紀2章)、發展文明(創世紀4章)、建造城市,以及濫用上帝所賜的恩惠——但這些策略都不足以維持長久的秩序。上帝最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使人與祂一起工作,實現祂的秩序。但人類決定他們寧願倚靠自己,靠自己的努力建立秩序。
創世記1至11章記錄了人類想靠自己建立秩序的徒勞無功,如同傳道書所說,人類的努力無法為他們解決生命虛空的問題。相反的是,創世紀稍後提供了上帝及人類以立下盟約來建立秩序的方式,這與人類曾試過的方式截然不同。
這種對經文的理解方式,將創世記1-11章及創世記12-50章緊緊相連起來,鋪陳了人類各種不適當的努力,並最終引至那條唯一可行的途徑:透過不以相互依賴為基礎的盟約來建立與上帝的關係。而這個盟約,如同創世之初那樣,最終能帶來上帝與人類的同在(在會幕和聖殿裡)、恢復上帝原先的設計——透過祂的子民為世界帶來秩序。
若人類在創世紀11章裡有得罪上帝的地方,那就是人類自私的動機,即他們認爲自己可以透過滿足上帝的需要來獲得好處,並以此建立名聲。但更嚴重的在於,人類再次為了自己的利益,企圖透過自己的努力創造出自己的秩序,而這些努力註定會失敗。上帝提供了通往秩序的唯一途徑,就是與祂建立適當的關係。祂是秩序的源頭及核心;過去是如此,將來也永遠會是如此。
跟據對經文這樣的解釋,加上對古代近東文化背景的理解,我們該如何看待巴別塔的故事?身爲耶穌的跟隨者,我們的理解會如何影響我們的生命樣式?
這段經文顯然會使我們意識到,我們對待上帝的態度常常存有交易的心態,但這種想法完全不該出現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裡。我們在今生或來世可能獲得的好處,不應成爲我們信仰的主要動機:上帝本身已值得我們所有一切,單單這一真理就足以讓我們在生活的各個層面裡委身於祂。我每天都面對著這個事實的挑戰:上帝不需要我的禮物、我的注意力、我的禱告、我的崇拜或我的陪伴。我欠祂所有一切,而祂不欠我任何東西。
此外,我們能認識到,儘管文明和文化可作為建立秩序的工具,它們也可能帶來破壞。我們不能依靠它們作為我們的生活或世界的終極秩序。我們是藉著背負基督的軛找到安息(秩序)的,而不是在我們解決自己所有的不安全感或人生試煉後才能得著安息。
巴別塔的故事——以及整本創世紀——也提醒我們,上帝從起初就計畫與我們同在。我們需要有「以馬內利神學」——「神與我們同在」反映著祂的渴望及我們享有的特權。以馬內利並非只是一個聖誕節故事而已,神的計劃和目的從來就是為了與祂所造的人建立關係,並住在他們中間。這個計畫從伊甸園就開始了,也反映在建造聖殿的目的。這個計畫在基督道成肉身的事件裡成為全新的事實,並在五旬節那天實踐其全貌。五旬節那天,巴別塔的故事得到了逆轉——上帝的跟隨者自那天起分散至世界各處,這ㄧ次,不是因為上帝的計畫失敗了,而是因為上帝真實的與他們同在了。
我們深深渴望,將來在新天新地裡,上帝對人類的計畫能達到最高峰:「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示錄21:3)。
巴別塔的故事在創世紀裡扮演的角色,在於幫助我們瞭解「成為神的跟隨者」意味著什麼——成爲被上帝揀選參與在祂的目的和計畫裡的人。因此,我們也不難理解,耶穌為何會要求門徒放下自己的慾望及自己計劃的路,全心全意跟隨祂。上帝的名應被尊為聖,而不是我們的名;祂的旨意應得成就,而不是我們的旨意;祂的國應當降臨,而不是我們的國。
對巴別塔故事這樣的理解,提醒著我信仰的本質以及我願意委身的理由,並終生挑戰著我去「成為耶穌的真門徒」。當我還是個小男孩時,聖經裡這個令我著迷的故事在幾十年後仍繼續對我說話,儘管我對這個故事想傳遞的信息的理解已非常不同了。它挑戰我要像耶穌真正的跟隨者那樣過生活,因此我每天提醒自己——我的信仰事奉與我無關,乃是與我追尋及服事的上帝有關。
約翰·沃爾頓是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的舊約教授,著有許多書籍,包括《古希伯來文明:起源和發展》,以及即將出版的《Wisdom for Faithful Reading: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for Old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翻譯:榮懌真 / 校編:Yiting Tsai

Annual & Monthly subscriptions available.
- Print & Digital Issues of CT magazine
- Complete access to every article on ChristianityToday.com
- Unlimited access to 65+ years of CT’s online archives
- Member-only special issues
- Learn more
Read These Next
- Trending
All About That Tenor: Why Men Don’t Sing in WorshipMusic experts say we don't need more "manly songs," but we do need to help lower voices find their place - From the Magazine
I Hadn’t Committed Suicide. But I Was Spiritually Dead.The prison had ID’ed the wrong man. But the mistake was powerfully revealing. - Related
New Atheism Is Dead. What’s the New New Atheism?Far fewer British people agree with vitriolic assertions about religion. Still, disbelief in God is on the rise in both the UK and the US. - Editor's Pick
AI Has No Place in the PulpitTechnology can serve the church. But it can’t replace the good, frustrating, endless work of mini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