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和拔示巴的故事中留有很多空白。这是一段精彩的叙述,需要我们根据已知的情况得出结论。这种老练的叙事模式的缺点是,读者可能会以不合理的假设来填补这些空白。

正如莎拉·科尼格(Sara Koenig)在《幸存者拔示巴》(Bathsheba Survives)一书中指出的,对这段经文的解读历史是一个有趣的案例研究,它显明了每一代人对性的看法。

今天也不例外。

#metoo(反性侵运动)和#churchtoo(反教会内的性侵运动)的时代,这个话题在Twitter上再次掀起浪潮 (据我所知,#sbctoo——反美南浸信会内的性侵运动——引发了最近这一轮的话题。)各种人物又一次开始争论大卫犯的是奸淫罪,而不是强奸罪,或者相反。

那些认为大卫犯了奸淫罪的人经常试图将责任归咎于拔示巴在公共场合沐浴,从而引诱了大卫,而那些认为大卫强奸了她的人则指出他们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地位。

但问题是:我们认为“奸淫”的定义是双方都乐意,而圣经的定义是基于男性一家之主有责任不碰邻舍的妻子(出20:14)。

这并不意味着女人不会在性方面犯罪。然而,十诫默认是针对男人的。他们有义务为着社区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力量。

很难想象还有哪个旧约故事能更准确地符合这一情境。拔示巴实际上就是大卫邻舍的妻子,这意味着她对他来说完全是一个禁区。

而且大卫正在打仗。出于战争期间的惯例,她也应该是不能碰的。

我们在《撒母耳记上》21:4-5中得知,大卫禁止男人在战争或执行王的“任务”期间发生性行为。这条规定是为了使士兵保持宗教礼仪上的洁净,好使他们能够成就神的旨意。

在那个时代,人们认为战争是有宗教意义的。这就是为什么乌利亚在回应大卫的传唤时拒绝亲近他的妻子。他在酒醉时比大卫清醒时表现得更加克制——为了男人的使命,也为了表示与他人团结一心。

相比之下,大卫并没有认真对待这项任务。他没有带领部队作战。相反,他待在家里,欺凌隔壁的“战争寡妇”。他侵犯了乌利亚的婚约,叙述者通过反复称她为“乌利亚的妻”来提醒我们这一点。

这一事件只有在大卫和拔示巴都已结婚的意义上才能称为犯奸淫,而不是现代意义上所说的通奸。这个案例与暗嫩侵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几章后描述)的一个区别是,后者两人都没有结婚。

除此之外,这两个故事是平行的:他看到;他想要;他掠取。但是,仍然有人会问:“拔示巴没有勾引他吗?”

首先要注意的是,她不是在屋顶上沐浴(撒下11:2)。在屋顶上的是大卫——在傍晚,屋顶通常是一个凉爽的地方。他应该同他的部下一起打仗,但他却在那里,无聊至极。

为什么她在他能看到的地方沐浴?在大卫的时代,城市里没有室内管道。沐浴通常都是在外面进行的。

如果拔示巴是在公共水池里沐浴,那么,我们很难指责她不端庄。而如果她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沐浴,那么这就比一般情况更私密。事实上,文本中从未提过她是赤身裸体的。

裸体不是一个明显的推论吗?不一定。我们在菲律宾生活了两年,经常去一个拥挤的穆斯林社区,那里没有室内管道。尽管他们对端庄得体的观念极其严格,那些男人和女人仍会想办法在足够的衣服遮蔽下(通常男人和女人都有宽大的筒裙)将自己擦洗干净。

对我们中的许多人来说,公共的卫生方式可能很陌生,但在世界上的一些地区却相当普遍。

这也不是普通的沐浴。她是在月经后按着惯例洁净自己(撒下11:4)。这种做法表明她虔诚地遵守以色列有关洁净的律法(也表明她还没有怀孕,这对亲子关系的问题很重要)。大卫因为她的宗教性的洁净而产生浮想联翩的淫欲,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大卫召见了她。她有选择吗?她的丈夫和父亲都是大卫手下的士兵。没有人能拒绝王的要求。

拔示巴在整个故事中只有一句话:“我怀了孕”。大卫将她置于一个困境之中:如果她的丈夫回来发现她怀孕了,她可能会因为犯奸淫而被石头打死。但这种情况不是她的错,大卫很清楚。

大卫的A计划是把乌利亚从前线带回家,让他与自己的妻子发生关系。这时她还在怀孕初期,所以乌利亚日后可能会认为那是自己的孩子。当他敬虔地拒绝这样做时,大卫就杀害了他,并将拔示巴接到宫里。

对我来说,最关键的是这一点:叙述者毫不含糊地指责了大卫(撒下11:27)。先知拿单也毫不含糊地指责了大卫(撒下12:1-12)。而拔示巴从未受到责备。

是的,她失去了她的儿子,但这种失去从未被定性为是对她的惩罚。她因大卫的罪而受苦,正如顽梗的领袖总是使臣民受苦一样。

把责任同样程度地归咎于拔示巴,这忽视了神是如何透过拿单评价这件事的。它忽视了大卫之城的文化,也忽视了整个章节中明确的圣经信息。

就像对每个以色列人一样,对大卫来说,邻舍的妻子就像一个需要保护的女儿,而不是一个可以获得的阅历。大卫知道拔示巴是不可得到的,但这丝毫不能阻止他。他像一个掠夺者一样传唤她。他已经开始相信,因为他有权力,他就可以在任何他想要的时候得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

对我来说,故事中最令人震惊的部分是在杀害乌利亚之后,大卫告诉他的统帅,不要因这事愁闷(撒下11:25)。大卫试图重新定义他自己的行为是可接受的。

如果大卫是其它任何一个古代近东国家的王,他的行为都不会引人注目。王可以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但这不是任何其它国家,这是以色列。大卫的权力并不是绝对的,规则也不是他设立的,而是耶和华设立的。

先知拿单说得相当清楚,王在神面前行了恶事(撒下12:9)。他的责备完全落在了大卫身上。而大卫知道他错了。

大卫的回答很简单,我得罪耶和华了(第13节)。站在这个转折路口,他没有辩护,没有含糊,没有找借口。他被抓个正着。他独自承担责任,忏悔,并选择了一条更好的道路前进。

换句话说,他也确认有罪的是他自己。

在默想这段经文时,我常常想,把它称为 “大卫和拔示巴”的故事是否公平。这样命名意味着她参与了协作,而文本中并没有这么说。至少,我们应该叫它 “大卫和乌利亚的妻”——或 “大卫和乌利亚”的故事,因为较量显然是在这两个男人之间进行的。

有关这个故事的持续争论表明,不断地回归文本,关注其细节,并对我们可能遗漏或误解的事物持开放态度是很重要的。

与他人一起阅读对这个过程也至关重要。我们都会错过一些东西,因为我们都身处某种社区,它塑造了我们能注意到和无法注意到的东西。有时我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就会影响我们看清眼前事物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拔示巴的故事值得我们再看一看、想一想。

卡门·乔伊·艾姆斯是拜欧拉(Biola)大学的旧约副教授,也是《承受神之名:为什么西奈仍然重要》(Bearing God’s Name: Why Sinai Still Matters, InterVarsity出版社)的作者。

翻译:裴占从

[ This article is also available in English and 繁體中文. See all of our Chinese (Simplified) (简体中文) cover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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